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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寶纓畜牧場
- 文號
- 30-108-080007
- 處分日期
- 2019/08/22
- 違規日期
- 2019/06/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停止作為,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新寶纓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該場從事牛隻飼養,飼養頭數185頭,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定義(飼養牛隻50頭以上),其廢水經固液分離後收集至廢水處理設備,該場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將廢水貯留於場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一地號,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二地號,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三地號,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四地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新埤段新埤小段1961、1962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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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