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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勝畜牧場

文號
30-107-05002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5/14
違規日期
2018/03/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
罰鍰金額
NT$1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2mg/L、生化需氧量386mg/L、化學需氧量1320mg/L);且未依規定每年校正一次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試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並請於107年6月19日前,檢具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今年度所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校正紀錄,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6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1、8規定分別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芳林段九○八地號路平村和平巷一○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芳林段908地號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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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