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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050019
- 處分日期
- 2021/05/13
- 違規日期
- 2020/12/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五股廠為從事將農、林、漁、牧業產品處理成食品後產生廢食用油,且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以上之食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15A6572),經查109年8月廚餘(R-0106)聯單申報清運日期(109年8月2日)與實際清運日期不符(109年8月3日、109年8月6日、109年8月10日、109年8月13日、109年8月17日、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4日、109年8月27日及109年8月31日)與實際狀況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金泰里敬業四路三三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三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