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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20060
- 處分日期
- 2020/12/24
- 違規日期
- 2020/09/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永德廠從事汽車零件表面處理作業,109年9月7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本局執行高潛勢水污染事業督察專案時,發現貴公司永德廠汽車零件製造程序中有產生廢漆渣(D-1701)、不良品廢塑膠(D-0299)及無機污泥(D-0902)等,惟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並未登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