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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90021
- 處分日期
- 2018/09/18
- 違規日期
- 2018/07/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2437-06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製程作業中,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8)壓降為0mmH2O(許可證登載內容為3~40mmH2O)、洗滌液pH值為0.65(許可證登載內容為4~9),及洗滌塔(A010)壓降為48 mmH2O(許可證登載內容為3~40mmH2O)、洗滌液pH值為6.35(許可證登載內容為7~9),與許可內容不符,未依核發之許可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三六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36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