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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6/01
- 違規日期
- 2021/05/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1202-07號),該程序需符合「固定污染源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理辦法」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物料堆採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惟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或噴灑水量及頻率不足,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記缺失4點;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鋪設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車輛清洗之洗車設備無加壓沖洗功能,記缺失4點;上述缺失共計12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康安里內柵路一段六○巷七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康安里內柵路一段60巷7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