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文號
23-100-07000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07/25
違規日期
2011/03/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4月08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第8條規定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處分。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美田里四維三路二號七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高雄縣第26期鳳青市地重劃工程
統一編號
7620043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