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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3000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3/03
違規日期
2025/02/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化廠從事土石加工業,依規定應於114年2月3日前申報113年10月至12月之定期檢測申報資料,惟貴公司遲至114年2月7日上傳定期檢測申報資料,已逾申報期限。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7款附表七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一七五號三○樓之一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10號
統一編號
8036974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