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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05
- 處分日期
- 2017/08/09
- 違規日期
- 2017/06/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檢測結果:燃油鍋爐粒狀污染物365.7mg/Nm³(排放標準50mg/Nm³)及異味污染物977(排放標準1000)、熱定型機異味污染物309(排放標準1000),燃油鍋爐粒狀污染物未符合排放標準50mg/Nm³,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標準第2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西圳街一段六七巷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西圳街一段67巷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