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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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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9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9/19
- 違規日期
- 2024/07/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立於彰化縣鹿港鎮頂番里鹿和路四段288巷37號1樓,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3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21號),依環境部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顯示,貴公司所有清運機具(車號:91-YJ)裝載有即時追蹤系統惟於113年7月18日異常,車輛發動行駛於台61線南下洋厝交流道上卻無軌跡資料,清運機具裝載有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頂番里鹿和路四段二八八巷三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台61線南下洋厝交流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