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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4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4/08
- 違規日期
- 2024/03/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製程經投料>熔爐>壓鑄機成型>裁切>銅錠(成品)>擠壓機 >各形狀成品,其中熔銅用料已達500公斤/批、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且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環境部公告第5批第2類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列管對象,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逕自設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貴公司「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中圳街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中圳街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