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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60008
- 處分日期
- 2020/06/15
- 違規日期
- 2020/03/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894,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貴社製程原料(廢塑膠)經破碎後清洗產生廢(污)水,屬水污染防治法其他廢棄物處理場(廠)之事業定義,所產生之廢(污)水未經處理由雨水溝排放至廠外承受水體,貴社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而排放廢(污)水,本局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06 mg/L,標準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00 mg/L,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其他廢棄物處理場(廠)之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94000元整,令貴社於文到翌日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三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三路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