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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周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8-08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8/06
違規日期
2019/07/11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中壢製藥廠(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定寧路9號)稽查,由貴公司人員陪同至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之化驗室化學品貯存櫃,查貴公司貯存以下5種化學商品,其商品成分濃度均達管制濃度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之第一至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第13條第4項規定,依法告發。(一)商品名:「氰化鉀」,含氰化鉀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614公克。(二)商品名:「苯」,含苯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1,300公克。(三)商品名:「重鉻酸鉀」,含重鉻酸鉀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284公克。(四)商品名:「重鉻酸鈉」,含重鉻酸鈉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548公克。(五)商品名:「鉻酸鉀」,含鉻酸鉀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283公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8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定寧路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
統一編號
116186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