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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30033
- 處分日期
- 2020/03/25
- 違規日期
- 2019/12/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運輸車輛(車號:785-R6),屬行政院環保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下稱GPS),經查有清運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產出之廢玻璃(廢棄物代碼:R-0401),聯單編號為H530091610800422,惟該清除機具未依規定裝置GPS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五)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國際二路二巷一三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國際二路二巷一三號三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