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嘉義縣
  3. 登興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登興畜牧場

文號
41-108-010021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9/02/15
違規日期
2018/12/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位於竹崎鄉義和村山子門75之10號登興畜牧場,經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18日前往督察,見場內的戶外空地上曝曬,另外場外水溝有逸散雞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第3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5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竹崎鄉義和村山子門七五之一○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竹崎鄉義和村山子門七五之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