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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12002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2/16
違規日期
2019/10/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鳳仁路402號從事人造纖維加工絲製造程序(M08),雖已停止操作並經本局廢止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惟儲槽內尚儲存有揮發性有機液體(甲苯)亦屬列管對象。於108年10月29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共計有2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詳如下述),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1)編號:A06-O06、檢測值為27,008ppm(2)編號:A09-F01、檢測值為13,592ppm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鳳仁路四○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四○二號
統一編號
833878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