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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1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1/07
- 違規日期
- 2020/10/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鋅渣等非鐵金屬冶煉加工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07號),現場作業中,其(A002)旋風分離器壓差計數值為0mmH2O(操作範圍10-150mmH2O)及(A003)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差計損壞,核屬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復興路一段一二七巷一二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壽山路17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