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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20
- 處分日期
- 2022/03/23
- 違規日期
- 2021/08/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8月4日執行例行性清除機構現場查核計畫進行勾稽,發現貴事業每月清除許可量1,762公噸,惟清運車輛(車號356-T7)尚未完成即時追蹤系統(GPS)裝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第五(七)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二條附表二項次9之污染程度(七)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橋頭區仕和里仕豐路神農巷四七弄六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橋頭區仕豐路神農巷47弄65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