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7-090016
- 處分日期
- 2018/09/21
- 違規日期
- 2018/06/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8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06月08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鹽水廠從事不鏽鋼盤元製造,於不銹鋼原料貯存區,雖有灑水抑制揚塵設施,惟部分裸露空地未確實妥善抑制,致運輸車輛於行駛過程中產生明顯粒狀物逸散於空氣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增設抑制揚塵之設施或方法。限改日期:107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違反行為時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8款之規定,依同法第60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一號二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汫水里溪州寮三之一○號A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