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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泰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0-01001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01/22
違規日期
2020/12/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資源回收物處理製程產出D-0699廢紙混合物,申報109年8~10月產生量有945~889公噸以上,惟該項廢棄物產生量已逾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登載最大月總產生量680公噸之10%(748公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朝陽路一○七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朝陽路一○七號
統一編號
4973907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