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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6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違規日期
- 2017/01/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基隆市天外天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提供106年1月19、2月15日及3月11日清運車輛載運(不適燃廢棄物)進場糾舉單,發現貴公司於上述期間,載運含有VOC廢溶劑,查貴公司所核發公民營清除許可證內容,並未核有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業已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清除、處理機構除依本法第41條第1項但書規定免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者外,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本局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永富路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基隆市天外天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