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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80025
- 處分日期
- 2021/08/27
- 違規日期
- 2021/06/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麗水廠區貯煤場)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及第6條第3款規定,缺失如下:(一)車輛通行路徑有揚塵與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二)場區運輸車輛離場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且場外道路出口處具明顯路面色差,另未見可運作洗車平台及設備,記缺失10點。綜上,本次合計14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