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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00002
- 處分日期
- 2024/10/01
- 違規日期
- 2024/08/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屬台中廠領有飼料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33-05號),本局於113年8月22日派員執行稽查,查核現場污染源(粉碎機E201)運作中,連接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1)之濾袋脫落,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致大量粒狀物散佈於大氣中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16日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限改日期:113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八七號一七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自強路九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