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3-09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9/12
- 違規日期
- 2024/08/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8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通報本市岡山區華崗路7號對面空地(岡山區嘉華段185、197等地號)有不明車輛傾倒廢棄物,並於113年8月10、12日派員稽查,發現前開土地確有遭棄置廢塑膠混合物、營建混合物等廢棄物,現場並有清運車輛(車頭車號:KLM-0089、車尾車號:HBB-2995)、怪手機具停留。經本局調閱現場監視器及相關資料,發現清運車輛登載於貴公司領有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12臺北市廢乙清字第0164號),確為貴公司所有。另查清運車輛之清運軌跡確有駕駛前往並停頓於前開土地,前述情形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40000元整,限期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通河東街二段一○巷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區華崗路7號對面空地(嘉華段185、19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