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平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1-108-090004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9/02
- 違規日期
- 2019/03/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東區德高段170-10地號空屋前空地樹叢下,未妥善清理藍色塑膠盆積水容器,明顯見有孑孓孳生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項次十三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二三六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東區德高段170地號(座標N22.966609,E120.235895)
- 統一編號
- 84710693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