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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40023
 
            
            
            
                
- 處分日期
 
                - 2023/04/25
 
            
            
                
- 違規日期
 
                - 2022/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7月1日環署循字第1111088031號函,專案編號:EP1110401)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0年8月至111年3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111年1月至3月其他被動電子元件製造程序及111年3月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之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E-0217)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過嶺路二段五三○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過嶺路二段五三○之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