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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08-050003
- 處分日期
- 2019/05/10
- 違規日期
- 2019/03/15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未依案106年1月環說書定稿本承諾事項彙整表項次14「工地面臨6公尺以上道路之圍籬應進行植栽綠化,且圍籬上植栽面積不得小於50%,且應定期維護」切實執行。2.未依承諾事項彙整表項次9「出土時間將避開上下午交通尖峰時段及學童上放學時段(上午7:00~9:00,下午15:55~19:00)」切實執行。3.未依承諾事項表項次1「應於取得建造執照暨放樣勘驗後3個月內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切實執行。4.107年10月~108年3月地質安全監測,未依環說書定稿本第8-9頁表8.2-1「環境監測計畫表」切實執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九二號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35地號1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