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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盈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5-11003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11/30
違規日期
2016/11/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1月2日派員前往稽查時,貴公司已移除清洗製程,爰無命停工改善之必要,後續本府將請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追蹤改善情況。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伸港鄉線工北一路8號
統一編號
2739628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