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4-02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2/19
- 違規日期
- 2024/06/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即一千包通企業行)設籍於本縣和美鎮仁愛里鹿和路六段277號,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彰化縣廢丙清字第0037號),經查經濟部芳苑產業園區下水道系統營運中心水肥處理申報資料,並透過環境部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勾稽作業顯示,臺端(即一千包通企業行)所有清運機具(車號:KET-8899)至本縣和美鎮和厝路二段423巷30號(日期:113/6/21)清運水肥卻無軌跡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仁愛里鹿和路六段二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仁愛里鹿和路六段二七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