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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30023
- 處分日期
- 2017/03/28
- 違規日期
- 2017/01/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路竹區路科一路10號,領有固定污染源電子用黏性精密材料製造程序(M01)之操作許可證(南科空操證字第E0018-01號),依許可證內容規定,排放管道P101 NMHC需半年檢測乙次,查該公司105年上半年檢測日期為105年6月21日,依規定下半年檢測須於105年12月20日前完成,該公司於105月12月7日函文本局辦理檢測展延,本局於105年12月16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43071100號函同意展延至106年1月5日,惟貴公司未於期限內完成檢測,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一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一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