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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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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10027
- 處分日期
- 2020/11/27
- 違規日期
- 2020/04/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新莊一廠從事電力設備製造業,經查108年12月23日委由鑫成工程行進行鍋爐房油槽(油泥沉積)清洗工程,過程產生廢油泥混合物,係交由一中衛生清潔社清理(共3車次),查一中衛生清潔社雖領有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發之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惟所許可之廢棄物總類為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該類廢棄物之公民廢棄物清除機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一號二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新莊區新樹路三九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