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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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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80042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違規日期
- 2020/01/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廠內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查視,現場將洗滌塔(A001)與(A004)之pH計放置於同一收集槽內(非洗滌塔水槽),惟洗滌塔(A004)之監測儀錶pH計數值無法跳動(儀錶顯示7.06),嗣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再以pH試紙檢測洗滌塔(A004)水槽pH為5~6,確認該pH計已明顯故障,未維持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九斗里中華南路一段三四三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中華南路一段343巷2號(巨和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屋廠)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