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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21
- 處分日期
- 2018/06/14
- 違規日期
- 2016/01/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4年12月勾稽貴公司藝奇竹北光明分公司(管制編號:J55B6366) 104年03月至104年09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5年01月14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餐飲服務作業程序(製程代碼:560001)產出之廢食用油(廢棄物代碼:R-1702) 104年3、7~8月期間申報產出量分別為0.221、0.298及0.238公噸/月,均超出貴公司藝奇竹北光明分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月產生量(0.2公噸/月)之10%,未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二一八號二九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十興里光明一路368號一、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