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竹市
  3.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文號
34-108-020001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9/02/19
違規日期
2018/07/25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中心申請毒性化學物質「鎘」等34份核可文件-運作人基本資料(負責人)之變更,未於取得法人登記證書之日起60日內辦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款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9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新安路一○一號
違規地址
新竹市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