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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9/01
- 違規日期
- 2020/07/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從事藥品製造業業,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事業廢棄物貯存區,貴公司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及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貯存超過1年且未向本局申請延長貯存期限,另該有害事業廢棄物以露天方式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及第11條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31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59、6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