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炸去啃炸雞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炸去啃炸雞有限公司

文號
20-105-12003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12/29
違規日期
2016/12/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上述時段前往鼓山區文忠路151號稽查,於文忠路上(周界外)發現明顯油炸食材及油煙惡臭味,經查貴公司雖設有靜電式油煙處理設備乙台,惟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導致油炸食材及油煙惡臭,造成空氣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106年1月2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二○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文忠路151號
統一編號
5482033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