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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50030
- 處分日期
- 2025/05/20
- 違規日期
- 2025/0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2年12月至114年3月),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於勾稽區間內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東路二段一三○巷一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東路二段一三○巷一二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