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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2-120480
- 處分日期
- 2023/12/22
- 違規日期
- 2023/10/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本(112)年10月11日上午9時53分許稽查發現,本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台南大學府成校園,淑鎮樓重建工程第二期新建工程,2F電梯前地面,有未妥善清理致孳生孑孓及蛹等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違反旨揭規定禁制污染環境行為,現場業採集與拍照片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一二號四樓之六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台南大學府城校區淑慎樓第二期重建工程2F電梯前地面)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