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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5/02
- 違規日期
- 2022/04/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營建工程進行切割作業,未設置有效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7)(工程名稱:國立國父紀念館景觀改造工程(含中軸廣場、映池、三張犁支線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忠順里興隆路四段一四五巷八三弄八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逸仙路跟松高路交叉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