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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橡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文號
40-108-02002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2/25
違規日期
2018/12/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107年5月申報產出量為2.6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最大月產生量(2公噸)10%以上,惟未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二號
統一編號
0355373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