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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7-09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違規日期
- 2018/04/19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 貴公司中壢二廠前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全國工業區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管理計畫(第三期)」調查結果顯示,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項目最高濃度27,7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毫克/公斤,後本府106年12月4日進行貴公司土壤改善成果驗證作業,經本府「106年度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和信製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應變必要措施計畫第2次驗證結果,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項目濃度4,78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毫克/公斤,本府於107年4月19日以府環水字第1070051524號公告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府環水字第10700515241號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污染行為人和信製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41條第4項規定,命污染行為人接受4小時本法相關法規及環境教育講習。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八街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松柏路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