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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5-120002
- 處分日期
- 2016/12/22
- 違規日期
- 2016/12/09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桃園市立圖書館龍潭分館新建工程(空污費管制編號:H105HA1049-1)」於工程進行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設置防制設施,當日針對現場工程施工階段查核應採行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查核結果:車行路徑之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仍未符合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記缺失4點,本案認定尚未完成改善,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黃唐段216地號 等7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