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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啟賢畜牧場

文號
20-113-06003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6/18
違規日期
2024/04/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上揭時段派員至台端畜牧場(本市田寮區崇O段1OO1、1OO2地號)稽查,稽查時風向為西南風(風速:1m/秒),於該畜牧場下風處發現空氣中瀰漫豬糞異味情形,經查係台端未將豬舍側邊窗口關閉導致豬糞異味逸散周界,上開行為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田寮區狗氳氤段一六九之二地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田寮區崇德路7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