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 文號
- 41-106-120104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2/19
- 違規日期
- 2017/11/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會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即本局)許可,以置放、豎立方法於仁德區中山路140號前之中央分隔島設置之關東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大臺南國際旅展、南紡世貿、公會主辦…)之廣告物汙染行為,現場已錄影並截圖存證(如附陳照片)。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5年4月12日府環清字第1050355971A號公告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本局違規廣告物裁處基準之表一(為黏貼、噴漆、粉刷等以外之行為態樣,且廣告物下緣距地面未達200公分)等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三五八號五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140號前
- 統一編號
- 6976305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