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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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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50023
- 處分日期
- 2022/05/26
- 違規日期
- 2021/10/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3900-0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0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廢水處理設施(T01-03)調節槽B馬達故障,導致廢水洩漏情形(約洩漏1~2噸),該廢水續流至觀音工業區雨水道,後續經由該工業區雨水放流口RD09排放至承受水體(富林溪)。貴公司雖有於案發3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導致本次疏漏事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一路一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一路17-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