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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欣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5002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5/26
違規日期
2021/10/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3900-0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0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廢水處理設施(T01-03)調節槽B馬達故障,導致廢水洩漏情形(約洩漏1~2噸),該廢水續流至觀音工業區雨水道,後續經由該工業區雨水放流口RD09排放至承受水體(富林溪)。貴公司雖有於案發3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導致本次疏漏事故。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一路一七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一路17-1號
統一編號
5389681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