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宏鎰工程行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宏鎰工程行

文號
21-114-04023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4/23
違規日期
2025/03/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鄭義霖(即宏鎰工程行)所有車號032-VR車輛於114年3月18日16時12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水湳生態公園,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限於114年5月12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家興里榮興街五七巷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水湳生態公園
統一編號
25431580
更新時間
2025/05/17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