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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忠牧場

文號
30-110-12001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12/23
違規日期
2021/10/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1,117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10月29日派員稽查,於該場放流口左側發現有一排放口排放廢水,經查為廢水處理設施(廢水調整池)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該場未採取維護及防護措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1117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四八八地號,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四八九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488、48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