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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5-110-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違規日期
- 2020/11/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該公司於109年6月15日向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報運進口電池一批,申報品項為「MANGANESE BATTERIES LR6 2SW」,數量為300PCE,經查該電池於109年8月20日始獲本局核發指定電池汞、鎘含量確認文件(確認字號:06446-AR3),顯已違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3月2日環署廢字第1040016236號修正「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公告事項第三項第一款「應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指定電池汞、鎘含量確認文件,始得製造、輸入」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3月2日環署廢字第1040016236號修正「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豐華里南科六路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豐華里南科六路二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