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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長豐有限公司

文號
44-106-06002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6/15
違規日期
2017/05/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656號),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5年3月份至106年3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105年11月份、105年12月份及106年2月份營運紀錄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分別於106年1月11日及106年3月17日完成申報)。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幸福路八一七巷八號二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幸福路八一七巷八號二樓
統一編號
805496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