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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水電材料行

文號
21-102-060090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3/06/28
違規日期
2013/06/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並限於102年7月26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平安里信義路一五五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台1線北上142.5公里路段
統一編號
7663582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